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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记者3月17日从市教育体育局获悉,我市从2016年至2020年,计划用5年时间,全面实施安庆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努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乐于奉献、服务乡村的教师队伍。
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按照《安庆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将深入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乡村教师中的师德先进典型,传递师德师风正能量。同时健全乡村教师管理制度,加强乡村教师日常考核,把师德表现作为各级各类评优、晋职晋级、培养培训等的必要条件。建立完备的师德评价体系,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人事管理方面,统一城乡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在开展新一轮核编工作中,村小学、教学点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数,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挤占或变相占用乡村教师编制。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会同编制部门按照区域内学校间教师学科需求、师资均衡原则实行编制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并向生源稀少的教学点、村小学适当倾斜,重点解决乡村教师学科全覆盖的问题。
同时加大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的招聘力度,各县(市)、区属城镇学校新任教师1年试用期满必须先到乡村学校任教2年以上,否则不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等级。
建立培养本土化乡村教师机制,按计划定向培养一批“一专多能的全科型”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生在学习期问,免除学费,毕业后由生源地县级教育等部门统筹安排到乡村学校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
全面推行教师“无校籍管理”
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和“县管校聘”制度,在县域学校编制、专技岗位总量内,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采取互补余缺、有增有减的办法,及时调整义务教育学校编制配备和岗位设置。
建立县域内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特别是村小学、教学点流动,实施学区内中心校教师和村小学、教学点教师的双向流动。新任城镇学校校长须有2年以上乡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任(挂)职经历。
继续实施“三区支教”人才支持专项计划,遴选市、县级骨干教师派往村小、教学点和山区边远学校驻点支教。启动实施“夕阳红”支教计划,每年招募一批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 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
职称管理方面,乡村教师在评聘职称(职务)时,不作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注重师德素养、教学业绩、教育教学方法、班主任和团队辅导员经历。
在县域中小学教师相应岗位总量内,凡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乡村教师,符合晋升一级教师、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的,或者教龄满30年、有高级教师职称资格而未聘任的城镇教师,本人自愿到乡村学校支教3年以上的,可不受学校岗位职数限制。
城镇中小学教师评审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和县级及以上模范(优秀)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校长、名教师时,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或者具有城区学校3年以上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的经历。
提高偏远艰苦地区教师待遇
办法要求,各县(市)、区要将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积极落实“国培”“省培”计划,多渠道助力乡村教师培训。健全教师培训网络,构建省、市、县、校四级教师研训一体的高效培训体系。完善五年一周期全员培训制度,到2020年前,对每名农村教师培训不少于360学时。
各地每年要组织在职省特级教师,市、县级学科带头人和市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开展巡回讲学、对口交流、定期支教、执教示范课等活动。要运用“互联网+”,组织学科名师按照课程设置要求和课本版本录制培训课程,对乡村超员学科教师进行转岗培训。
全面启动对口帮扶机制,每所省(市)级示范学校必须实质性对口帮扶1-2所农村薄弱学校。帮扶可通过互派中层千部到对方学校挂职、互派中青年教师到对方学校任教等形式进行,通过帮扶实现办学理念、校园文化和优质资源共享,帮扶时间一般以3年为一个周期。
待遇保障方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各县(市)、区要全面实施乡村教师补贴制度,逐步提高偏远艰苦地区教师待遇。各地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参照公务员依法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
各县(市)、区政府要将乡村学校教师住房有条件地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由县级政府统筹,在乡(镇)政府所在地修建,并享受中央和省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争取在2020年前基本解决农村教师住房困难问题。根据乡村师生就餐需要,建立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学校食堂或小伙房。
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国家、省、县分别为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按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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