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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人维修房屋从楼上摔下受伤
老人守诚信 冒雨送赔偿款 6月6日下午,飘泼大雨,桐城市法院双港法庭门口出现了一位骑着破旧三轮车的老人,他脱下湿淋淋的雨衣。他提着一袋琐碎的零钱走进法庭,其中有100张10元的,200张5元的,还有1000元硬币,每一叠整整齐齐的都用红绳系好,这是他常年卖菜攒起来的钱,老人说他今天一定要将这3000元赔偿款交到法庭,兑现当初的承诺。
老人王某,年逾七旬,靠卖菜为生。2015年6月初,王某委托其姨侄女婿张某安排工人为其整修房屋,后张某邀约同为瓦工的程某一起去王某家整修房屋。2015年6月24日程某受张某的指派给被告王某家水泥面浇水时,由于违反操作规程不慎从楼上摔了下来,受伤住院。程某曾多次尝试与张某和王某私下调解,可结果事与愿违。2016年3月15日程某以张某和王某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90829.8元。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了解到被告张某和原告程某均没有建筑资质,且被告张某不是工程承包人,仅为牵头人,被告张某和原告程某的工资均由被告王某支付。王某和张某是亲属关系,被告王某家条件不好,靠卖菜为生。由于原告程某也是低保户,加上被告张某“我没有责任,我一分钱不会出”的态度,导致调解工作异常艰难。2016年6月2日开庭结束后,承办法官在调解时讲述了“六尺巷”的故事,要求他们发扬“和与让”的传统美德,双方当事人对法官苦口婆心调解很是感动,被告张某终于认识到自己在此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同意赔偿原告各项损失8000元,被告王某也同意除已支付的5000元医疗费外,再赔偿原告各项损失8000元。并承诺6月6日到庭拿调解书时支付赔偿款3000元,2016年12月30日付8000元,原告程某欣然接受了调解。此起案件以双方当事人各退让一步达成调解意见而告终。于是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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