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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安庆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安庆晚报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我市将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围绕工业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治理、燃煤锅炉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秸秆禁烧、城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油烟油气治理等方面,全面加强环境监管,全力推进联合治理,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确保全年PM10平均浓度控制在71微克/立方米以内。
专项整治工业企业污染
着力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
继续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对工业堆场以及企业生产过程容易引起扬尘、粉尘颗粒扩散的场所实行集中整治。6月底前,所有大型物料堆场和码头堆场,必须按规范建设扬尘防治设施。
开展化工行业废气专项整治攻坚,用一年左右时间,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促进一批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关停一批污染严重的小化工企业,淘汰一批落后工艺和设备。
绿化硬化市区裸露土地
扬尘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各级各部门将扎实做好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矿山整治、餐饮油烟等污染防治。
一要认真落实施工工地“围盖洒洗”措施,严控施工工地和渣土运输处置环节的扬尘污染。二要加强市场监管和源头控制,严防各类运输车在运输过程中泼洒滴漏。加强城市道路保洁,增加道路冲洗频率,城区一、二类道路每天冲洗不少于两次,三类道路每天冲洗不少于一次,四类道路每周不少于三次。三要切实加强非煤矿山环境整治,对存在违法开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非煤矿山一律限期予以关闭。四要推进城市森林、公园绿地建设,年底前完成市区所有裸露土地的绿化、硬化。
着力推进燃煤锅炉治理
继续加强锅炉监管,所有城市建成区及通天然气的县城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完毕,有条件的县(市)完成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工业燃煤小锅炉的整治任务。整治后的锅炉燃料必须实现清洁能源替代。市建成区内不再新批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城镇建成区不再新批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年前淘汰4008辆黄标车
着力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至2016年底,淘汰2001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汽油和2007年6月30日前登记注册的柴油黄标车4008辆。
在新增、更换营运车辆时严格把好车辆燃油消耗量核查关,对不符合限值标准(国四)的车辆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保证排放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不得进入营运市场。
重点区域全面禁烧秸秆
推进全域秸秆禁烧,根据划定的重点禁烧区域,在午、秋两季农作物收割关键时期(5-6月和9-11月)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实现重点区域全面禁止焚烧秸秆,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
加强废弃物露天焚烧整治,达到主城区无露天焚烧清扫废弃物、园林废弃物、建筑废弃物、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假冒伪劣产品及其它产生烟尘物质。
出台烟花爆竹“禁燃令”
今年我市将制订出台安庆市城区和各县(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和限制燃放的规定,切实加强城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环境污染。
餐馆油烟净化装置全覆盖
继续做好餐饮油烟整治工作,2016年底前,全市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餐饮企业和违章占道餐饮摊点及露天烧烤摊点,推广室内无炭烧烤。
加强全市现有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对已建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履行环保竣工验收,依法实施油气回收计量设备的检测与监管。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油库、加油站及新投运的油罐车,同步实施油气回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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