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家于2004年在梦祯苑小区购买了一套6楼的商品房
我家于2004年在梦祯苑小区购买了一套6楼的商品房,于2005年3月15日交纳了2818.7元给巨源开发公司办理房产证。然而时至今日巨源开发公司也没有给我们办证,还将办理房产证的相关材料骗去拒不归还,最后我通过110报警才将购房合同的原件拿回,但还有一些办证材料他们仍然未交还给我,钱不退,材料不还,还有王法吗?让人费解的是:接警的菱北派出所对此事也是不了了之,说是巨源的老总不理会他们,不接他们的电话。人们都说:有困难找警察!这么明显的欺诈行为,为什么就没有为民做主来管管呢? 顶顶,支持! 我怎么没看懂哦。。。 我怎么没看懂哦。。。 哟,写的真好呀! 真心写的很好,不错 城会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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