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网小东 发表于 2017-3-25 15:48:26

安庆一老太太掉进欧尚超市停车场的下水道井,呛了好几口水……

       市民方先生周末带着家人去欧尚超市买东西,在地下停车场,看到了旁边停车位设有的禁止停车警示标志,所以把车停到一旁。没想到,家里的老母亲开门下车,踩到旁边的板子上,直接掉了下去。老人说,井里面水很深,脚都垫不到底,掉下去之后呛了好几口水,人沉下去了。她就用手在上面招,抓上来了。她还说,不然她就淹死了。方先生一家认为虽然设置了标志,但之所以掉下去,还是因为安全防护没有做好。而这件事一直没有人负责。标志后面落款是物业。但物业公司表示这个事情不是他们负责,是由产权单位绿地商管公司来负责。商管又说,既然贴了物业公司,就是由物业公司负责。那么到底应该怎样呢。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商场的管理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可现在的情况是,地下停车场无法明确谁才是管理人。请教的律师说,先请相关部门予以调解。调节未果,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东标传媒 发表于 2017-3-25 15:48:27

{:8_280:}

吴立强 发表于 2017-3-25 15:54:49

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

微信小编 发表于 2017-3-25 16:14:24

飘过~~~~

无懈可击 发表于 2017-3-25 16:14:38

混个脸熟

在路上 发表于 2017-3-25 16:16:32

万能的安庆本地网真棒!

江威叉车 发表于 2017-3-25 16:17:13

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

安庆刀具王子胡 发表于 2017-3-25 16:50:30

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

凯旋尊邸沙场 发表于 2017-3-25 17: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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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八网招聘 发表于 2017-3-25 17:23:05

冒个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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