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首个非人防地下车位销售管理办法出台
安庆首个非人防地下车位销售管理办法出台地下车位有“证”才准卖宜城房地产市场不少新建楼盘地下车位“只售不租”一直为市民所诟病,媒体也曾多次曝光。
12月10日,市住建委印发《安庆市非人防工程地下汽车位(库)销售管理办法(试行)》,自此我市非人防工程地下车位的销售管理将迈入有章可循的“时代”。12月15日,安庆晚报记者走访了市住建委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对该办法进行了解读。
● 车位归属有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进行约定
● 车位预售许可证以一个车位为一个基本单元
● 一套住房原则上只能配置购买一个汽车位
● 房企销售车位时要对地下车位数量等信息进行公示
● 车位出售或附赠的,房企应与业主签订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
● 车位销售计价按套内面积或按个计算
● 转让车位所有权的房屋时,车位原则上一并转让
● 房企不得以“只售不租”等名义拒绝向业主提供停车服务
预售车位必须办理预售许可
随着我市高层住宅的不断建设,关于地下车位规范租售的呼声不断,同时我市不动产登记推行在即,《安庆市非人防工程地下汽车位(库)销售管理办法(试行)》此时应运而生,成为我市首个非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的销售管理办法。
该办法共十条,从非人防地下车位的预售许可、合同备案、平面位置、转让方式等多方面做出了规定,亮点颇多。
办法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持有地下车位(库)预售许可才能进行销售,同时规定销售许可是以一个地下车位(库)为一个基本单元。“如果没有预售许可及对销售合同进行备案,所购车位将来也无法进行不动产登记。”市住建委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朱章兵告诉安庆晚报记者。
车位“只售不租”是近年来我市不少业主遇到的难题,此前一直没有解决的办法。此次办法明确提出,“开发企业应当充分发挥地下停车位(库)的使用功能,对尚未出售或附赠的地下车位,可以租给业主使用,不得以‘只售不租’等名义拒绝向业主提供停车服务。”“办法出台之后,对待这类房地产企业,主管部门可以从诚信记录、预售管理、企业资质等方面进行约束。”朱章兵说。
首家“只售不租”房企被约谈
12月15日,安庆晚报记者从市住建委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了解到,目前我市高层住宅楼的地下车位包括人防工程和非人防工程,但非人防地下车位所占比例较小,其中已办理非人防地下车位预售许可的更少。
据市住建委产权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2月15日,我市共有10家左右的楼盘部分区域办理了预售许可证,包括印象江南、格林镇、大发宜景城等。
“近期,我们接到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小区业主投诉小区非人防地下车位‘只售不租’。为此,我们现场查看并约谈了开发企业的相关负责人,企业承诺元旦前后将对业主出租地下车位。”朱章兵说。据介绍,该小区成为《安庆市非人防工程地下汽车位(库)销售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后首家被主管部门约谈的房企,目前已整改主动出租未售车位。
记者通过走访还发现,部分前期被媒体曝光过地下车位“只售不租”的小区也已张贴了“未售车位对业主出租”的告示,地下车位“只售不租”或将逐步在宜城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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