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住房公积金三大办法落地 本周内公布实施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三大办法落地 本周内公布实施11月2日下午,安庆市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安庆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物业管理费实施细则(暂行)》《安庆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办证费实施细则(暂行)》与《安庆市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三项办法,本周内将公布实施,届时在安庆市购房的市民将可使用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和办证费用,同时商业贷款也可转为公积金贷款,用足公积金、降低还款成本。
支付物业费
每户家庭每年2600元
安庆晚报记者了解到,使用公积金支付物业费需要满足三个条件。首先申请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其次,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等行为;最后,申请人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自住房的物业管理费。
根据细则,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金额目前每户家庭每年2600元。同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每间隔2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每次不超过2年的提取金额。
支付办证费
1套住房只能提取1次
提取公积金支付契税、维修资金和土地出让金费用需要符合四个条件。首先申请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其次,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申请人或配偶所购住房已办理房地产产权证;最后,同一套住房办证费用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提取金额根据申请人或配偶所购住房办理产权证时缴纳的契税、维修资金、土地出让金实际费用金额提取。值得注意的是,该项办法对申请人办理房地产产权证的时间并没有约束。
商贷转公贷
需提前将原商贷结清
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是最受瞩目的一项新政,借款人在申办商转公之前原商业贷款尚未结清且还款状态正常、信用良好,同时,借款人必须自筹资金提前偿还原商业贷款全部本息。
根据细则规定,商转公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的借款本金,且不得超过现行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个人45万、家庭55万);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额度与原公积金贷款额度之和不超过现行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关于贷款期限,组合贷款中商转公贷款期限不超过原公积金贷款的剩余年限;非组合贷款的商转公贷款期限,按照公积金贷款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商转公之后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和相关规定执行。
商转公的办理程序主要分三步,首先借款人携带相关证件和个人信用报告等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商转公的申请,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确定商转公贷款期限、额度;同时,借款人需要向原商业贷款银行提出提前还贷申请,将原商业贷款结清;第三步是借款人凭借商业贷款结清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到位后,承办银行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个人银行存折(卡),这样借款人即可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例如,两年前,市民张女士通过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共组合贷款35万元,其中商业贷款10万元,公积金贷款25万元。目前未结清贷款共31万元,其中公积金贷款23万元,商业贷款8万元,张女士想全部转为公积金贷款。那么张女士递交商转公的申请后,需要自筹8万元结清商业贷款,凭借结清证明和相关材料,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并签订借款合同后,承办银行将往张女士银行账户中发放8万元,与此同时,张女士未来需要还款的将是31万元公积金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商转公办法暂定执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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