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启动
“史上最严”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启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将挂牌督办
10月16日,安庆晚报记者从市安委会了解到,为贯彻全省“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专项行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立即开展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整治行动范围涉及市区和各县(市)餐饮场所瓶装液化气、管道天然气违规使用行为,液化气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违法充装行为以及燃气经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在行动中,对达不到《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要求》的餐饮场所,一律停业整改或依法取缔;对违规充装瓶装液化气的液化气经营企业,一律责令整改,并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违法经营的燃气经营企业,一律停业整改,并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和燃气经营站点,实施挂牌督办。
市辖各区和各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餐饮场所、液化气站点的燃气安全排查工作,履行属地安全管理责任。住建部门具体牵头组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对燃气经营企业实施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工商质监部门负责对液化气钢瓶实施监管,依法查处燃气经营企业违规充装行为;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餐饮场所和液化气站点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液化气运输车辆实施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商务部门负责督促餐饮场所安全使用燃气及灶具,消除安全隐患;食药监部门负责对餐饮场所餐饮服务许可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安监部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参与联合执法检查。
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要全面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务必做到全覆盖,不漏一户一点,不留盲区死角,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餐饮经营户和燃气企业整改到位,彻底消除餐饮场所和液化气充装站点、钢瓶、燃气灶具等安全隐患。
各燃气企业必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经营。要切实履行燃气使用安全常识告知义务和户内安检职责,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严禁对不具备燃气使用安全的餐饮场所供气,严禁向超期和不合格钢瓶进行充装,严禁向非法瓶装液化气换气点供气,切实保障燃气使用安全。
踩踩,写的不容易! 不错啊,写的真好! 谢谢您的分享! 顶顶,支持! 我怎么没看懂哦。。。 飘过~~~~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