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本地网《二手市场》版规
经过一星期的投票,绝大多数网友赞成整合帖子,清洁版面。大多数网友要求本版需制定一个版块规则,杜绝刷屏,空出版面以服务更多的卖家。
根据各位网友的建议和我所处理过的问题,特制定了一个本版规则,因水平有限,所作规则难免有疏漏之处,希望此规则能更好的服务本地网网友,为大家提供一个良好的闲置物品交换平台。欢迎大家短信给我指正,予以补全。
因为是版块规则,所以就不用跟帖回复了。有问题可以直接短信给我。
注:以前所发帖子可不做处理,但如果由发帖人顶到版块首页,立即锁定,请各位卖家按本规则编辑好新帖子。
1:遵守<安庆本地网管理规定>之内容。
2:禁止发帖或跟帖辱骂本地网注册ID,一经发现先劝阻删帖,再次警告,三次禁言。
3:物品交换完全属个人行为,所产生的纠纷与带来的经济损失与网站无关.请各位网友购买前仔细检查,防止自己经济受损。
4:房产交易,灌水,询问帖因E网已有相对应版块,请发至上述版块,尽量减少版主工作量。
5:如在贴中带上外站(个人网站)链接,宣传一律删贴.
6:做二手的职业或半职业商家帖子应整合归类,原则只能发一帖,但考虑到种类较多,不方便查
阅,可放宽至三帖,但必须是不同类商品。上述卖家求购帖可不受此条限制。
7:非职业卖家发帖时请将帖子归类,禁止一物一帖。
8:对于支持本版工作,只发一帖的或网友反映信誉好的卖家,帖子可以加亮。
9:对于有争议且属于网站管理范围之内的问题,可以举报或短信给我或超级版主,管理员。
10:对版主有意见的可以发帖到站务管理版块进行投诉。
大家都不容易! 不错啊,写的真好! 谢谢安庆本地网提供的平台 安庆本地网不错! 安庆本地网欢迎您~~~ 混个脸熟
页:
[1]